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与企业金融化

孙宇,仲伟东,程婧

在实体经济脱实向虚背景下,基于2013—2021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到民营企业会显著提高企业金融化水平,并且民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主要源于预防性动机。机制检验表明,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通过增加融资约束的渠道进而提高了企业金融化。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小规模企业和非制造业行业,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对企业金融化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再次证明了企业金融化的预防性动机,在委托代理问题更大的企业和法律制度环境更差的地区,国有企业控制权转移并未对企业金融化产生更明显的促进作用,进而排除了企业金融化的投机性动机。因此,企业可适度持有高流动性金融资产进行预防性储蓄,政府不应该“谈金融化色变”并需持续推动混改政策完善。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控制权转移;混改政策;企业金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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