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金融分权、地方政府行为与产业结构升级

李娟娟,林宜珍,李笃蒙

产业结构升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隐性金融分权及其影响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愈发明显。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隐性金融分权指标,采用非线性面板模型实证检验隐性金融分权及其影响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结果发现,隐性金融分权与产业结构升级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表现为隐性金融分权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随着分权水平的提高而呈现“先促进后抑制”的趋势,且这种非线性关系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从作用转变的时间看,隐性金融分权作用的拐点最早出现在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次之,次发达地区最晚。从作用机制来看,隐性金融分权背景下,地方政府通过基础设施投资偏好、土地融资依赖、信贷配置体制性偏好等渠道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先促进后抑制”的作用效果。规范金融分权制度、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干预动机,对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隐性金融分权;产业结构升级;地方政府行为;金融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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