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张馨月,张美慧
测度智慧农业发展指数,对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对智慧农业的划分为基础,从数字化设施种植、数字化林业、自动化养殖和新技术辅助活动四个方面出发,采用2017-2021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的面板数据,使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相结合的主客观赋权法,通过分析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构建智慧农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智慧农业发展指数和区域差异进行测度与分析。研究发现:全国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在研究期内呈上升趋势,但整体水平较低;智慧农业发展的数字化设施种植、自动化养殖、数字化林业和新技术辅助活动四个方面的指数值从高到低依次递减,自动化养殖方面的指数值增速最大;四大经济区域和三大粮食功能区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在研究期内呈上升趋势,但地区间智慧农业发展的差距逐渐扩大。
智慧农业;数字经济;数实融合;发展指数;产业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