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晓伟
区域协调发展本质上是个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议题,要促进“效率”和“公平”兼顾的区域协调发展,根本上有赖于建立合理的央地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制度安排呈现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总体取向,在地区竞争模式下试图通过缩小地区增长差距来推动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当我国逐渐进入第三产业占主导、经济空间集聚程度不断提高的新阶段,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面临着由“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向“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转型。根据事务属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推动“公民基本权利的中央化”,落实中央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的责任,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真正做到“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制度保障。
区域协调;央地关系;基本权利;中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