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聪,董倩
元治理即治理的治理,要求政府在多元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整合并维护多元主体的协作互补效能。政府在校外培训市场治理中承担多元治理体系的构建者、培训机构自治参与的扶持者、社会组织自主参与的支持者、社会公众自愿参与的引导者等多重责任。同时,政府在校外培训市场治理实践中也面临主导综合治理有待深化、对培训机构扶持缺位、对社会组织支持有限、对社会公众引导不足等诸多问题。基于元治理,政府应统筹内外创新以构建系统化机制、优化激励工具以发挥培训机构育人功能、重视规范赋能以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能力、丰富指导服务以推动社会场域积极协同,发挥政府在多元共治中的主导作用,构建“一核多元”政府主导型的校外培训市场治理责任系统。
校外培训市场治理;政府责任;元治理;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