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李齐云,张维娜
『摘 要』 : 在现有供给机制下,农村垃圾治理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因为农村第三部门的特殊优势能够有效克服市场、"一事一议"制度以及政府提供导致的供给不足,所以由其提供垃圾治理服务是现实可行的。但是缺乏自身理念和独立性以及有利的法律环境也成为农村第三部门发展的制约因素。今后应当充分利用优势条件,着力化解制约因素,使农村第三部门在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问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 键 词』 : 农村垃圾治理服务;供给机制;农村第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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