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地方财政责任:差异下的选择

——基于山东省的实证研究

毕红霞,薛兴利,焦民赤

新农保建设具有地域差异性,客观上需要与之相适宜的财政支持措施。选取6个指标变量,利用聚类分析法将山东省17地市新农保发展分为3类,提出发达地区“灵活激励与引导投入”、一般地区“效率优先与适度补贴”、欠发达地区“制度普及与重点补贴”的财政支持选择,并提出明晰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责任、构建财政支持绩效考评机制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的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责任;分类支持;聚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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