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舜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作为财政的重要手段,既要保障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也要实现国民的公共需求。当前,我国财政收支压力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而有所凸显,反映了现行财税体制与经济新常态发展的不适应。房产税改革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社会各界赋予了多项改革目标。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来看,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不应以调节居民贫富差距或建立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作为单一主要目标。而是必须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将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与公共教育等民生财政支出挂钩,以市场化机制激励地方财政努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政府部门回归公共服务本位。
房产税改革;国家治理;目标辨析